??????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坚决整治和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1.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哈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孟根布拉格套取补贴款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 孟根布拉格利用担任哈图嘎查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其父亲吉某某名义,虚报退牧还草面积7200亩、草原生态奖补面积7200亩,,合计套取国家补贴14473.24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2018年10月26日,阿尔巴斯苏木纪委给予孟根布拉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部追缴。
????? 2. 杭锦旗呼和木独镇东红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二怀套取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5年期间,杭锦旗呼和木独镇东红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二怀,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办理“一卡通”,并以杨某某、李某某、折某某等11人名义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各类补贴款共计124310.05元。2018年10月18日,杭锦旗纪委给予李二怀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谋取私利等方面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从严处置,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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