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第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国投集团子公司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近期,市国投集团纪委对市国投集团控股以上出资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工作。
? 一是要求各企业要认真落实《2018年鄂尔多斯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清单内容。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党组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三是针对督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向被督查的企业反馈,要求其期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四是落实好“3+5”重点工作,各公司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措施,进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向国投集团纪委报告。
? 督导组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班子成员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讲问题、点问题、查问题,点明企业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成效不明显、“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抓早抓小和自我监督不够、“重经济、轻党建”倾向明显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党组的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使企业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的意识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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