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对市国投集团及出资企业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了解领导干部的基本信息及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促进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市国投集团纪委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关于建立中层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通过三个举措对市国投集团及出资企业共181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 一、明确对象和内容。此次建立廉政档案的对象涵盖市国投集团与出资企业所有中层及以上干部,建档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属的基本信息、财产情况、出国情况、受到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从业情况、投资情况等7个方面,客观、系统地反映集团及出资企业干部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 二、严把关、重管理。为确保档案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本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均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签字,对个人廉政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及时查处,坚决予以处分。市国投集团纪委落实专人整理归档,一人一档,集中管理,并制定了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借阅查看等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 三、实时监督,科学运用。根据实际,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更新、补登内容,及时追踪了解市国投集团及出资企业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 廉政档案的建立将为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考核、评先评优,以及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情况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使之成为领导干部个人履历的“数据库”,真正发挥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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